Workflow
浙江美大: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002677Zhejiang Meida(002677)2024-04-18 07:46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4 月 17 日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公司独立董事张美华、龚刚敏、朱加宁分 别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2023 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报告》(以下简称 "自查报告"),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对三位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对独立董事张美华、龚刚敏、朱加宁的任职情况、自查报告及2023 年度 的工作情况进行核查,公司董事会认为,独立董事张美华、龚刚敏、朱加宁未 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担任职务,与公司及公 司的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也不存在其他可能 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情况。在 2023 年度的履职过程中,前述独立 董事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 响,符合《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