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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美大: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4年4月修订)
002677Zhejiang Meida(002677)2024-04-18 07:46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 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确保公司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 完整,切实维护公司、股东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以下简称《指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和一般规定 (一)与公司业绩、利润等事项有关的信息,如财务业绩、盈利预测和利润 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等; (二)与公司收购兼并、重组、重大投资、对外担保等事项有关的信息; (三)与公司证券发行、回购、股权激励计划等事项有关的信息; (四)与公司经营事项有关的信息,如新产品的研制开发或获批生产,新发 明、新专利获得政府批准,主要供货商或客户的变化,签署重大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