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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美大: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2024年4月修订)
002677Zhejiang Meida(002677)2024-04-18 07:46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 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二)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 使权益条件成就;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四)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董事是指在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长、董事,监事是指 在公司支取薪酬的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 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及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认定的其他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