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金森:内部审计制度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2023年12月29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审计 工作,明确内部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责任,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强化经营 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指由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对内部控制的有 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独 立、客观的监督和评价活动。公司按国家规定建立内部审计制度,是公司建立 自我约束、自我完善机制的重要环节。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 及其他有关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