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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金森: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002679FUJIAN JINSEN(002679)2023-12-29 11:01

(2023 年 12 月 29 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 要,加强战略决策科学性,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是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由董事会任命五名董事会成员组成,其中至少包括一名 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董事长担任,负责主持 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以连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