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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金森: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002679FUJIAN JINSEN(002679)2024-01-16 10:19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3 年 12 月 29 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修订、 2024 年 1 月 16 日经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关联交易行为,保证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与各关联人所发生的关联交易合法、公允、合理,保证公司各项业 务通过必要的关联交易顺利地开展,保障股东和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和《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 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行为适用本制度。公司参股公司 发生的关联交易行为,原则上按照交易标的乘以公司在该参股公司的持股比例或 协议分红比例后的数额,比照本制度的规定执行。 第三条 公司在确认关联关系和处理关联交易时,应遵循并贯彻以下原则: (一)平等、自愿、等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