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亚光电: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美亚光电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关于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之 法律意见书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怀宁路 288 号置地广场 A 座 34-35F 电话:(0551)62631164 传真:(0551)62620450 法律意见书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关于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之 法律意见书 天律意 2024 第 02039 号 致: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李军、陈策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 作为公司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以下简称"本 次回购注销")相关事项的专项法律顾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