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宝股份: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证券代码:002705 证券简称:新宝股份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3年12月19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对外担保行为,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和公司财产 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 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包括公司对控 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担保形式包括保证、抵押及质押等。公司为自身债务提供 担保不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 担保的,应当在控股子公司履行审议程序后及时披露。按照本制度第十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