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宝股份:关联交易管理办法(2023年12月修订草案)
证券代码:002705 证券简称:新宝股份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联交易行 为,维护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公司关联交易的公允性,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广东新宝电器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 况,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发生 的关联交易,适用本办法的规定。公司与并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 不适用本办法的规定。 第二章 关联交易的基本原则和一般规定 第三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五) 关联交易应当具有商业实质,公司应当对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予以 充分披露,关联交易的价格或收费,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者收 费标准,对于难以比较市场价格或定价受到限制的关联交易,应通过合同明确成 本和利润的标准; 1 (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