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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宝股份: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结合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工作细则》,公司董事会就公司 2023 年在任独立董事宋铁波 先生、曹晓东先生、谭有超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宋铁波先生、曹晓东先生、谭有超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 的相关自查文件,董事会认为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 员会成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 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 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证券代码:002705 证券简称:新宝股份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保持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2024 年 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