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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宝股份: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币 939,875,914.66 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0 年 12 月 25 日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0]第 ZC10610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 认。 关于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广东 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宝股份"或"公司")2020 年非公开发行 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对公 司 2023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1、公司 2017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54 号)《关于核准广东新宝电 器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公司于 2017 年 3 月 3 日非公 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