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宝股份: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证券代码:002705 证券简称:新宝股份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4 年 4 月 26 日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修订) 证券代码:002705 证券简称:新宝股份 以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能保证披露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或者对公司所披露的信息存在异议的,应当在公告中作出相应声明并说明理由,公 司应当予以披露。 第六条 除依法需要披露的信息之外,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可以自愿披 露与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关的信息,但不得与依法披露的信息相冲突, 不得误导投资者。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自愿披露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 整,遵守公平原则,保持信息披露的持续性和一致性,不得进行选择性披露。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工 作的管理,规范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维护公司、投资者及 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