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宝股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证券代码:002705 证券简称:新宝股份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4 年 4 月 26 日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幕信 息管理,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有效防范内幕交易等证券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制定《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 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的适用范围包括公司及其下属各部门、分公司、纳入公司合 并会计报表的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以及公司能够对其实施重大影响的 参股公司(以下简称"参股公司")。 公司董事会是公司内幕信息管理机构,应当及时登记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 人档案,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