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白银: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 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的决策效 益和决策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及《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 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可持续发展等进行 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战略委员会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对公司的长期发展规划、经营目标、发展方针进行研究并提出 建议; (二)对公司的经营战略包括但不限于产品战略、市场战略、营销战 略、研发战略、人才战略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三)对公司重大战略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四条 委员由董事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