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白银: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董监高薪酬方案
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考核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湖南省委、湖南省政府和湖南省国 资委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和企业负责人薪酬体制改革等 有关规定,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 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参照湖南省矿产资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子公司负责人 综合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参与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的党委委 员、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总 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 以上人员下文统称为"管理团队成员"。 第三条 本办法坚持如下原则 (一)市场化导向的原则。坚持结果市场检验、薪酬市 场决定,以业绩为导向,注重与同行业同规模企业进行效益 薪酬双对标,薪酬能高能低。 (二)激励与约束并重原则。坚持激励要足、约束要严, 薪酬分配要与战略目标和发展阶段相适应、与职业风险和岗 位价值相匹配、与量化经营业绩相挂钩。 (三)短期效益与中长期目标相结合的原则。公司董事 会对管理团队成员进行契约化管理,通过签订《年度经营业 绩目标责任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