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深圳华欣创力科技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
2023 年 8 月 27 日,中国证监会在官网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 股份减持行为的明确要求,上市公司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 低于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 30%的,控股股东不得通过二级市场减 持本公司股份。前述要求发布后,华欣创力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 持小崧股份的股份 95.3 万股,减持比例 0.3%。小崧股份最近三 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占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的比例为 19.25%, 华欣创力前述减持行为不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股份 减持行为的相关要求。 华欣创力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 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第六条、中国证监会有关工作要求和本 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第 1.4 条、第 3.4.1 条 关于对深圳华欣创力科技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 当事人: 深圳华欣创力科技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住所:深圳市前海深 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住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 限公司),广东小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 经查明,深圳华欣创力科技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 欣创力)作为广东小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小崧股份) 的控股股东,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