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华欣创力科技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2023]172号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 : [2023] 172 号 关于对深圳华欣创力科技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深圳华欣创力科技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近期,你公司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广东小崧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股份953,000股,违反了《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 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第六条第(三)项的 规定。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第十四 条的相关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你 公司应积极采取措施,消除违法行为影响,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学 习,切实规范减持上市公司股份行为,依法依规履行相关信息披 露义务,杜绝此类行为再次发生。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日 抄送:证监会上市部;深圳证券交易所。 广东证监局办公室 2023年12月14日印发 外贸易量:保护了 7 c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