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崧股份: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2024年1月修订)
广东小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 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 事务所管理办法》《广东小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广东小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在董事会中设置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 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公司内外部审 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由公司董事会任命三名或者以上董事会成员组成,委员 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且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