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一药业:公司章程修改对比表
公司章程修改对比表(2024 年 3 月)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改,修改内容 与原章程内容对比如下: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 | --- |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20,947,604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64,738,910 | | 元。 | 元。 | |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股, 320,947,604 |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股, 364,738,910 | | 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 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 | | 第一百五十五条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 | | 第一百五十五条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 | 方案作出决议后,或公司董事会根据年度股东大 | | 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 | 会审议通过的下一年中期分红条件和上限制定具 | | 后 2 个月内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