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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一药业: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可转债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002728TY PHAR.(002728)2024-05-10 08:41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可转债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特一 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一药业"或"公司")2021 年非公开发行 股票的保荐机构,承接了特一药业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的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未完成的持续督导职责。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等有关规定,东莞证券对公司使用可转债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的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慎调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总投资 (万元) | 变更前拟投入募 集资金(万元) | 变更后拟投入募集 资金(万元) | | --- | --- | --- | --- | --- | | 1 | 药品仓储物流中心及信息系统建设项目 | 17,870.59 | 17,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