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光科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 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下设工作组,专门负责提供公司有关经营方面的 资料及被考评人员的有关资料,负责筹备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并执行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的有关决议。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超过半数并担 任召集人。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