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葵花药业: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
002737SFPM(002737)2023-12-26 10:28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 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出具日以前 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 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 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所及经办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作为本次股东大会公告的法定文件,随同 其他公告文件一并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予以审核公告,并 依法对出具的法律意见承担责任。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 提供的文件和有关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法律意见 京天股字(2023)第 673 号 致: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 现场会议于 2023 年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