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发拉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行为规范
为进一步规范金发拉比妇婴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切实维护公司利益,保护 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 简称"《1号指引》"及《金发拉比妇婴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规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该努力学习专业技术、经营管理知识 及市场经济知识,并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 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并严格履行已作出的各项承诺。 第二条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及其签署的声明与承诺书,忠实履行职责,全心全意维护公司利益,对 公司忠诚,不得利用在公司的地位、职位、职权和内幕信息为自己谋私利。 第三条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 入,不准把经营、管理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