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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洁股份: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4年3月)
002763ShenZhen HuiJie (002763)2024-03-29 10:3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汇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 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息质量,根 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要求,制订本《会 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由公司股东大会决定,任何部门和个人 都不得擅自指定或强迫公司聘用其推荐的会计师事务所。 第三条 公司选聘承办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应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 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进行提名审议并形成书面意见。审计委员会审 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不得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聘请会 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四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有以下资格: 第三章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程序 深圳汇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向董事会提交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在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时承担如下职责: (一) 按照董事会的授权制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政策、流程及相关内部 控制制度; 1 (一) 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