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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菱股份: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 2022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 件成就和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 条件成就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8号金茂大厦18层 电话:86-21-3886 2288 传真:021-3886 2288*1018 关于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金沪法意[2024]第 139 号 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释 义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下述涵义: | 索菱股份、公司 | 指 |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本激励计划、2022 年 | 指 |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 | | 激励计划 | | 激励计划 | | 《激励计划(草案)》 | 指 |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 | | | | 权激励计划(草案)》 | | 本次解除限售 | 指 |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 | | | | 限售条件成就 | | 本次行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