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意电梯: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快意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修订)》、《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 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快意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现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一、 关于增加公司 2023 年度关联交易额度的独立意见 董事会审议《关于增加公司 2023 年度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事项的表决程 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的相关规定,关联董事罗爱文女士、 罗爱明先生在审议该关联交易时进行了回避表决。 我们以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对公司关于增加 2023 年度关联交易额度 的议案进行了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拟增加向关联公司东莞市中和房地产开发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和开发")购买资产额度 3,000 万元,是根据公司发展策略 及实际交易情况而定,具体交易合同由交易双方根据实际发生情况在预计金额范 围内签署。拟增加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