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意电梯: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快意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本页无正文,为《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 前认可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 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对快意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增加公司 2023 年度关联交易额度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拟审议增加公司 2023 年关联交易额度预计对公司 独立性无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存在损害 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审议。 二、关于房屋买卖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拟向东莞市中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购买房屋的交 易为根据公司长远的发展所规划,交易遵循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是正常的 商业交易行为。交易价格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