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坚科技: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相关候选人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3、经了解相关候选人的专业背景和工作经验,能够胜任公司相关岗位的职 责要求,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确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员提名人选如下:提名吴明根先生、赵爱娱女士、 杨一理先生、李卫峰先生、杨海岳先生、卢赵月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的非独 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冯虎田先生、沈志峰先生、祝锡萍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浙江中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浙江中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 三次会议于 2024 年 01 月 15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 开。本次会议已于 2024 年 01 月 09 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通知全体委员,会议应到 委员 3 人,实际到会 3 人,符合《浙江中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工作规则》的相关规定。会议由陈坚先生主持。 一、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审核意见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