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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立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3年11月)
002782CLICK(002782)2023-11-29 10:48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规范董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的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特设立董事会提 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或"委员会"),作为负责选择公司董事、 总经理以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专门机构。 第二条 为确保提名委员会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 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所作决议,必须遵守公司《公司章程》、本工作细则及 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二分之一以上。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提名委员会设召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