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立克: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 通知于 2024 年 3 月 15 日以传真方式或电子邮件形式送达。会议于 2024 年 3 月 26 日以现场方式+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独立董事 3 名,实际出席会议独立 董事 3 名,其中独立董事阎磊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全体独立董事共同推举 独立董事唐秋英女士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 决议合法有效。本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查阅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和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第 ZI10051 号),发表如下意见:《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