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源控股: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经核查,吴青川先生、江平先生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姚卫蓉女士已承诺参加最近一 期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上述候选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 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 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具备丰富的专业知识,其任职资格、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业务能力 等符合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要求,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独立性要求。 3、本次提名程序合法、有效,提名人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情况,并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 事会审议。 全体委员:江平 章军 李志聪 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4 年 3 月 28 日 关于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苏州华源控股 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对公司提交的《关于提名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