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源控股: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华源控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四年八月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 大会规则》(下称"《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现行章 程(下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下 称"本所")接受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委托,指派律师 对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下称"本次股东大会"或"会议")进行 见证,并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 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发表法律意见。 一、会议召集、召开程序 二、出席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 (一)出席人员 1. 股东或股东代理人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的股东 71 名,所持股份总数 148,052,856 股,所持股份总数占股权登记日公司股 份总数(剔除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