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艺集团: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 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章制 度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深圳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审慎以及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对公司董事会提 交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细致的审核,基于客观、 独立判断的立场,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如下: 1、关于拟向控股股东借款展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向正方集团借款展期事项体现了公司控股股东 对公司发展的支持和信心,满足公司快速融资的需求;交易定价公允、合理,符 合市场水平,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 独立性和持续经营能力造成不良影响。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董事会的表决程序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2、关于拟与关联方签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