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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艺集团:关于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002789JIANYI GROUP(002789)2024-04-25 12:52

法律意见书 国枫律股字[2024]C0032 号 致: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贵公司) 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五路 18 号星河中心大厦 19 层 电话:0755-23993388 传真:0755-86186205 邮编:518048 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指 派律师出席并见证贵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 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 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 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