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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创业: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4年6月)
002797FCSC(002797)2024-06-28 12:38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公司章程》及本议事规则 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 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 使职权。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4 年 6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规范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股东大会的组织和行为,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 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准则,以及《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四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 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