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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创业: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6月)
002797FCSC(002797)2024-06-28 12:35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4 年 6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 构,促进并保障董事会依法行使职权和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公司治理准则》《证券公司监 督管理条例》《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准则,以及《第一创业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 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在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公司章程》和 股东大会授予的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范围 第三条 公司设立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不少于董事会人数的 三分之一,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可以设副董事长。 第四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七) 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担保事项,但公司的证券自营买 卖、回购交易、融资融券、资产管理等日常经营活动中涉及的对外担保除外; (八) 制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 形式的方案; (九) 在股东大会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