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恒久: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等公司制度 的规定,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 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会议应到独立董事3人,实到 独立董事3人,独立董事林开涛先生担任会议召集人并主持本次会议。对公司第 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议案的相关情况进行了审核,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关于《董事会关于 2023 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的审核意见 1、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的带强调事项段的 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客观和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实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 们对审计报告无异议。 2、我们同意《董事会关于 2023 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 项说明》,并将持续关注、监督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采取有效措施,努力降低和 消除所涉及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