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墙股份: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24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 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项目建设进展和实际资金需求,以公司 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惠州市红墙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墙化学")提供 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1,6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8月25日出具《关于同意广东红墙新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3〕1973号),公司于2023年10月18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3,160,000张可 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价格为每张100元,募集资金总额316,000,000.00元,扣除 尚未支付的承销费用(不含税)共计人民币2,683,018.87元后,实际到位募集资 金为人民币313,316,981.13元,上述款项已于20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