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墙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 会议书面通知已于 2024 年 5 月 10 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 于 2024 年 5 月 14 日于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董事范纬中先生、 封华女士、孙振平先生和独立董事李玉林先生、陈环先生、王桂玲女士通过通讯 方式参加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会议由董 事长刘连军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 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 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向下修正"红 墙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在综合考虑宏观经济、市场环境、公司情况、股价走势等多重因素后,基于 对公司长期发展与内在价值的信心,公司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红墙转债"的转 股价格,且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次一交易日起 1 个月(即 2024 年 5 月 15 日 至 2024 年 6 月 14 日),如再次触发"红墙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亦不 提出向下修正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