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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莱英:《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规则》
002821Asymchem(002821)2024-07-26 10:37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研究和推荐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并对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人选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非执行董事占大多数,由董 事会选举产生,并由独立非执行董事担任召集人。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非执行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席(召集人)一名,由董事会委任,由独立非执行 董事委员担任。主席负责主持委员会会议,并负责领导提名委员会的工作,包括 安排会议、起草议题及就相关事宜定期向董事会汇报。 (2024年7月修订) | 第一章 | 总则 2 | | --- | --- | | 第二章 | 人员组成 2 | | 第三章 | 职责权限 3 | | 第四章 | 决策程序 4 | | 第五章 | 议事规则 5 | | 第六章 | 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政策 7 | | 第七章 | 附则 7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