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嘉股份: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序 | 投资方向 | 项目名称 | 项目总投资 | 拟投入募 | 实际募集 | | --- | --- | --- | --- | --- | --- | | 号 | | | | 集资金 | 资金净额 | | 1 | 智能锯切领 | 硬质合金带锯条产线建设项目 | 11,211.13 | 9,844.21 | 9,844.21 | 1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湖南泰嘉新 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嘉股份"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对泰嘉股份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 限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