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嘉股份: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首次及部分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首次及部 分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法律意见书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O二四年三月 致: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泰嘉股份")的委托,为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四)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实施公司本次调整、本次期权注销及本次 回购注销所必备的法律文件之一,随其他材料一同上报或公开披露,并依法对本法 律意见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为本次调整、本次期权注销及本次回购注销之目 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的目的。 一、本次调整、本次期权注销及本次回购注销的批准与授权 1、2022 年 12 月 19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独立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