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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达利: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
002850KDL(002850)2023-12-12 10:09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完善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业绩考核与评价体系,制订科学、有效的薪酬管理制度, 实施公司的人才开发与利用战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 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考核;负责制 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并就下列 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二)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 使权益条件成就; (三)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四)法律、行政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