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帅尔:中汇会审[2019]4035号
审 计 报 告 中汇会审[2019]4035号 浙江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浙江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特电机公司)财务报表, 包括2018年12月31日及2019年5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18年度及2019年1-5月的 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 公允反映了浙特电机公司2018年12月31日及2019年5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8年 度及2019年1-5月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 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浙特电机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 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 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 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