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大生:信达关于周大生董事长、副董事长增持公司股份的法律意见书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副董事长增持公司股份的 法律意见书 中国 深圳 福田区 益田路6001号 太平金融大厦11、12楼 邮政编码:518038 11/F、12/F., TAIPING FINANCE TOWER, NO.6001 YITIAN ROAD, SHENZHEN, P.R. CHINA 电话(Tel.):(86-755) 88265288 传真(Fax.):(86-755)88265537 网站(Website):www.sundiallawfirm.com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 增持公司股份的法律意见书 信达专字(2024)第009号 致: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信达")接受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周大生"或"公司")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 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董事长及总经理周宗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