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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溢科技: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4年4月)
002869GENVICT(002869)2024-04-18 13:01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 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提高财务信息质量,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四)具有完成审计任务和确保审计质量的注册会计师; 第二条 公司选聘(含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 要求,聘任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含财务会计报告审计及内 部控制审计服务),不包括为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单个法人主体提供年度财务 会计报告审计、内部控制审计,不包括为公司及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专项 审计及咨询服务。 第三条 公司选聘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董事会审计及预算审核委员会审 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大会决定。公司不得在董事会和股东大会 审议前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