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霄泵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4月)
广东凌霄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健全董事会的审计评价和监督机制,确保董 事会对公司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广东凌霄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 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 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的审阅。 第二章 审计委员会的产生与组成 1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审计委员会的产生与组成 第三章 审计委员会的职责权限 第四章 审计委员会的决策程序 第五章 审计委员会的议事规则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 3 名成员组成,设主任委员 1 名。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委员不少于委员会人数 的二分之一,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会计专业人士)担任。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审计委员会委员必须符合下列 条件: (一)不具有《公司法》或《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