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沃特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002886WOTE(002886)2023-10-30 10:25

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有关规定,经过审慎、认真的研究,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 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独立意见 王文广 盛宝军 徐开兵 二〇二三年十月三十日 我们认为,公司《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 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 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