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恒股份: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1、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东均承诺:自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结 束之日(即新增股份上市首日)起 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本 次认购的川恒股份股票,也不由川恒股份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所做的上述承诺。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作为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川恒股份"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国信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机构")对川恒股份向特定对 象发行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基本情况 2023 年 5 月 17 日,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审核通过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的申请文件,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2023 年 6 月 26 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同意贵州川恒化工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