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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恒股份:内部问责制度(2024年8月)
002895Chanhen(002895)2024-08-20 11:11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内部问责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约束和责任追究机制,促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及其他相关人员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依法履行职责,提高规范运作水平,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 其他内部控制制度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问责,是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 关人员在其所管辖的部门及工作职责范围内,因故意或者过失,不履行或者不 正确履行职责,未尽到对公司的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导致公司出现违法违规 行为,或者致使公司及投资者利益遭受损失,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行 为进行责任追究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公司信息披露、公司治理、财务会 计管理、投资者关系管理等事项。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子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 相关人员,分公司负责人(以下统称"问责对象")的问责。 第五条 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1)制度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 (2)权责一致、责任与处罚对等的原则; (3)实事求 ...